监理工程师考试就要开始咯,赶快复习起来吧,出国留学网监理工程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“2017监理工程师复习技巧:分类型考点”对各位考生有帮助。
分类型考点
例1.代理的种类包括(cde)
(a)表见代理
(b)无权代理
(c)委托代理
(d)法定代理
(e)指定代理
这种分类属于非常直接的分类方式。因为这是书上的原文直接做成的题目。对于这样的题目,考生只能依靠记忆将书上的分类记住正确作出选择。不过,好在这样的分类在书上并不多,主要的只有四五个知识点,记住就行了。
例2.由于业主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,根据合同的约定,承包商提出终止合同关系。这种终止属于(bcd)
(a)自然终止
(b)协议终止
(c)违约终止
(d)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法律关系的终止
(e)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法律关系的中止
这个例子属于一种变形的分类。虽然主要也是考察考生对分类的知识点是否掌握,但是它却更侧重考察考生是否真正理解了这个分类的本质,这就有一些难度|建设工程教育网|了。在上面这个例子中。对于c、d两个选项,相信很多同学都能选出来,但是对于b项恐怕就有一些难度了。为什么哪?因为有的同学可能会认为,这个案例既然属于违约终止了,就不能再属于别的了。这种理解是错误的。这就像我们把人作分类一样,按照性别人,你是男人;按照年龄分,你是中年人;按照国籍分,你是中国人。这个分类矛盾吗?你是男人就不能是中国人了吗?显然不是。合同中约定的业主应该按时支付工程款,如果不支付,则承包商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。这个条件是约定好的,直接写入合同中来的,所以也属于“协议”终止。另外我们可以参见《考试用书》第83页的约定解除合同部分:
“合同解除,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,提前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,合同解除包括:约定解除、法定解解。
· 约定解除合同
《合同法》第93条规定:“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合同。
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。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,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。”
①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合同。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,而不是单方行使解除权。
②约定一方解除合同条件的解除。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,当合同成立之后,全部履行之前,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情形出现后享有解除权,从而终止合同关系。”
从上面这个对约定解除合同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,“约定一方解除合同条件的解除”就是约定解除,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协议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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