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国留学网

目录

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《合同管理》辅导讲义:索赔

【 liuxue86.com -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】

 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监理工程师考试了吗?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“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《合同管理》辅导讲义:索赔 ”,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,总会有丰硕的收获!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。

  2018年监理工程师考试《合同管理》辅导讲义:索赔

  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

 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为:

  (1)与合同相对照,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,或总工期延误;

  (2)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,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,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;

  (3)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。

  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,应当同时具备。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,才处理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额。

  对索赔报告的审查

  (1)事态调查。

  (2)损害事件原因分析。

  (3)分析索赔理由

  (4)实际损失分析。即分析索赔事件的影响,主要表现为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。

  (5)证据资料分析。主要分析证据资料的有效性、合理性、正确性,这也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。

  监理工程师考试频道推荐阅读

  监理工程师考试动态

  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

  监理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

  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

  监理工程师成绩查询

  监理工程师试题及答案

  想了解更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网的资讯,请访问: 上海建设工程合同管理

本文来源:https://jl.liuxue86.com/a/3425306.html
延伸阅读